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市政办〔2018〕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商建函〔2018〕142号)、《山西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商建函〔2018〕164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产业经济形态、商业组织模式和政府治理方式创新,全力构建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现代化全球化供应链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我市的实施,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为路径,以信息化、标准化、信用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为支撑,加快推进重要产业与供应链的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高效整合各类资源要素,提升产业集成和协同水平,打造大数据支撑、网络化共享、智能化协作的智慧供应链体系,提升全市经济活力。
(二)基本情况
2017全年全市生产总值1151.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7亿元,增长1.3%,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4%;第二产业增加值618.9亿元,增长5.1%,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3.7%;第三产业增加值481.9亿元,增长8.0%,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1.8%。
2017年全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5.0亿元,增长7.5%。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52.5亿元,增长7.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2.5亿元,增长10.0%。
2017年全市结构调整深入推进,转型升级势头强劲,民生保障持续改善,经济运行不断优化,经济增长总体平稳。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供应链体系更加健全完善,供应链新理念、新技术在采购、制造、销售、物流、服务等领域广泛运用,供应链新模式、新业态快速发展,供应链管理功能和服务水平显著增强,供应链管理企业实现集约集聚和创新发展,推广一批适合我市重点产业的供应链新技术,形成一批经济组织形态更先进的供应链新模式,培养一批影响力较强的全球性、区域性供应链企业,供应链在降本增效、供需匹配和产业升级中的作用显著增强,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二、重点任务
(一)工业领域
一是发展制造业协同供应链。推动制造企业应用现代供应链管理技术,完善全链条供应链体系。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积极实施“互联网+”战略。加快大企业集采集销和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提高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同制造能力。支持制造型企业开展协同研发、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深化专业分工、提高生产效率。积极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发展机遇,充分发挥我市兰花保税物流中心对外开放平台的功能和作用,积极推进企业和郑州铁路局做好中欧班列的货源对接工作,拓展外贸发展新空间,有效开拓国际市场。重点鼓励煤炭、钢铁、化工等产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强化我市在优势领域的供应链地位。〔市经信(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二是发展制造业智慧供应链。支持建设制造业企业智慧供应链平台,通过物联网、云计算等与制造技术融合,推动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关键客户、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之间良性互动,实现采购、制造、销售、服务等标准化、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于一体高效运作。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建设联接个性化需求与柔性化生产的智能制造协同平台,优化供应链业务流程,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缩短生产周期和新品上市时间,提高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能力。组织开展同期供货,实现供应商、制造商“零库存”,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市经信(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三是发展制造业服务供应链。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向产业服务供应链转型,推广系统解决方案、供应链管理模式。建设一批信息、科创、金融等生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制造型企业通过金融机构向供应链下游延伸远程诊断、维护检修、仓储物流、技术培训、消费信贷、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将服务于内部使用的供应链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升级和功能扩展,推动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支持发展供应链信息技术和服务,扶持培育本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供应链信息技术企业,鼓励开展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研发,推动形成新的产业优势和经济增长点。支持建设绿色制造供应链体系,推广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鼓励在煤炭、钢铁、电器电子、装备制造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示范,重点抓好晋煤华昱高硫煤洁净利用、南村绿色智能铸造创新产业园、晋钢集团智能铸造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市经信(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晋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二)农业领域
一是创新农业产业组织体系。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发展“农业企业+生产基地(合作社)+农户”等生产经营模式,建立集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于一体的农业供应链体系。大力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持续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组织农商对接活动,推动优质农产品上网。支持大型电子商务渠道下沉,扩大农村地区服务范围。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以电子商务企业、社会组织等为主体,开展电子商务服务和产品线上线下业务对接。〔市农业委员会、市商务粮食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二是提高农业生产科学化水平。支持建设“三农”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快集成各环节大数据,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科技化、市场化和精准化水平。大力开展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实现节本、降耗、增效、提质。在绿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引进、推广先进技术,提升安全种养、深加工、贮运保鲜技术水平,延伸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施规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品网络销售全覆盖工程,支持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供销社企业对接,开展农超、农批、农校和农企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拓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农业担保公司提供供应链担保增信,支持供应链农户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引导开发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产品。〔市农业委员会、市经信(国资)委、市商务粮食局、晋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三是提高质量安全追溯能力。加强农产品冷链标准化建设,推动肉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建设,打造跨部门、跨环节追溯信息互通互联通道。优化放心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整合放心肉菜追溯系统数据库,加快建设放心水产品追溯系统,纳入“三农”大数据管理平台,逐步将农产品生产企业纳入追溯范围。大力推进肉制品、乳制品、白酒等食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市农业委员会、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三)商贸流通领域
一是推动流通创新。创新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理念和技术,大力发展智慧商圈、智慧物流、智慧商店,推进智能商贸物流基础设施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鼓励供应链流通环节开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鼓励批发、零售、物流企业聚集供需信息,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构建采购分销、仓储配送协同平台。推动信息、科创、金融与流通融合,建设一批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模式、新技术的公共服务平台。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构建全市统一的城市数据中心和政务云平台,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抓好城区中电智云大数据计算中心和泽州华为云计算中心项目。〔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国资)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二是推进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支持流通企业与供应商、生产商系统对接,打造智慧采购协同平台,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提高协同计划、自动预测和补货能力。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市、县二级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鼓励制造企业加快技术产品创新,与物流、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创新制造、销售、物流和服务等高效协同的一体化模式。鼓励流通企业向电子商务平台转型,带动上下游产生产业化效益。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推进鲜活农产品流通建设。加快建设东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对产业上下游的集聚带动作用。〔市商务粮食局、市经信(国资)委、市农业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三是提升供应链服务水平。支持建设集提供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等服务,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于一体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引导传统批发市场、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大力培育创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建设我市冷链物流公益性监管平台和城市配送服务平台。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物流园区,加快推进兰花国际物流园区二期、义乌国际商贸城、苗匠电子商务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城市商贸共同配送体系,瞄准超市卖场、便民连锁、百货零售等商业业态,推动城市配送模式转变和服务升级。引导金融机构助力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为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供金融支持。〔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晋城分行、晋城银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四)金融领域
一是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出台奖补政策,鼓励发展地方性供应链创新机构,吸引全国性的供应链创新机构或研究机构到我市开设分支机构,开办相关业务;支持设立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和一站式金融服务,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市金融办负责〕
二是发展产融结合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建设供应链金融数据信息平台,创新开发区域特色产业供应链融资产品,开展预付、应收、仓单、保兑、票据、担保、质押、信用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增强供应链协同效率和集成效益,促进供应链核心企业做强和小微企业做大。〔市金融办、市经信(国资)委等负责〕
三是防范重大供应链金融风险。引导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创新“线下全流程监管+线上大数据监测”风控模式,降低金融风险压力。〔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晋城分行等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推进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粮食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市直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全市供应链创新应用试点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动全市供应链创新应用试点工作。建立商务粮食、发改、经信(国资)委、交通运输、农业、质检、金融等部门日常工作协调机制,实现部门联动。科学总结我市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经验和成功做法,形成符合我市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政策制度成果。积极开展宣传推广,大力营造运用供应链思维和理念指导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明确牵头负责机构(科室)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制,推动落实年度工作计划的圆满完成。〔市商务粮食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国资)委、市农业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二)加大政策支持。用活用好国家、省市现有支持产业跨界融合、运作模式创新、促进外资增长等供应链领域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引导政策和财政资金对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的倾斜支持力度。支持供应链管理企业在物流集中发展区设立区域分拨中心,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申报国家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市商务粮食局、市经信(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委员会、市金融办、市国税局等负责〕
(三)强化人才开发。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积极发展供应链相关配套学科,建设供应链专业化培训平台和实训基地,加大 培养供应链领域专业性、实用性人才。将供应链人才纳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面向全国、全省征集相关专业岗位需求,做好人才培养和规模性继续教育工作。〔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委员会、市金融办等负责〕
(四)发展行业组织。推动筹建供应链行业协会,加强与国际、国内供应链商协会和行业组织的交流合作,搭建政企沟通协作平台和渠道。推动组建供应链联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企业联盟化发展。大力发展本地供应链专业咨询机构和智库,整合供应链领域专家学者、业界精英,承担课题研究、市场咨询,提供供应链一体化解决方案,为全市供应链发展提供态势感知、趋势预测、政策设计、决策判断、平台运营、对外合作等方面的服务和支持。〔市商务粮食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等负责〕
(五)壮大市场主体。鼓励传统运输、仓储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提供完整供应链解决方案,引进培育国际国内领先的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全省供应链运营功能的物流中心。加快供应链与互联网、物联网深度融合,加快新技术应用和管理模式创新,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市商务粮食局、市经信(国资)委等负责〕
资料来源:晋城市政府网
转载时间:2020年02月20日